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數據2008年,我國共發生特種設備統計范圍內事故307起,死亡317人,受傷461人,直接經濟損失9789.48萬元。其中,重大事故3起,較大事故74起,一般事故230起,未發生特大事故。
(1)違規使用是特種設備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違規使用造成的事故244起,占事故總數的79.5%,主要是使用非法設備、使用管理混亂、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操作不當甚至無證作業、維護缺失等。而且因安全附件失效或安全裝置損壞引發的事故17起,占事故總起數的5.5%,這些事故也與使用管理和維護有關。對于電梯等機電類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是事故和故障的主要原因。
(2)未按規定實施檢驗
按規定檢驗或因客觀原因無法實施檢驗,致使未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引發的事故21起,占事故總起數的6.8%,特別是起重機械鋼絲繩未檢驗以及維護不當導致鋼絲繩斷裂的問題導致事故發生。
(3)制造安裝缺陷
設備制造安裝缺陷引發的事故16起,占事故總起數的5.2%;主要是焊接缺陷、材質劣化、未按工藝要求制造、維修質量低劣等。
(4)違規充裝
違規充裝引發的氣瓶事故9起,占事故總數的2.9%。主要是充裝不合格氣瓶、充裝前未進行安全檢查、氣瓶混裝、野蠻裝卸等。
因此,要預防特種設備事故發生,首先要確保設備的安全質量,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標準、規范,保證生產合格的產品;二是特種設備監察機構對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全過程進行監管;三是使用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加強使用管理、按章操作、持證上崗,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提前一個月申報檢驗;四是檢驗機構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檢驗,加強檢驗把關。(節選自曾欽達副院長主編《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手冊》,檢驗管理部)